Friday, October 29, 2010

Jeremiah Foo


哇唠耶~ 这件事讲出来都没有人会相信!某个凌晨,外星人和胡禄丰在八卦!!!

要是你不知道谁是胡某的话,可以去 Google 下 Jeremiah Foo ,人家排名第一耶~ 开完笑。

我对他的认识是:怡保某 tycoon 的后代、《大马部落》主席、拥有 28 个镜头 (未来会更多……)和 ipad 的有钱人、很多人尊敬他、更多人很怕他、娶到漂亮的日本籍贤妻 Yukari ,总之很厉害就是了。然后呢?难道说他比其他人一天拥有 48 个小时吗?就算有的话,又不会分给我啦~

反而是这次抛开成见说亮话更有意思,就记录下来。话说第三次追债不遂,心情 down 到极点,回到家把人丢在床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打个越洋电话,发泄完毕就哇~ 一声,放纵自己狠狠地大哭一场。没关系,反正每次泪干后的我会更强,怕舍。或许有些时候我很软弱,但并不是你想象中的脆弱。

谁知道哭累了就睡着了,凌晨三点爬起床,精神到只好玩 Facebook 弥补在公司遭到工作不忘娱乐的打压,哼~

他就这样无端端 pop 出来,从他的心事一直聊到甜蜜蜜的情事,再从年度博客大奖八卦到三哥的终生大事 —— 我想除了许妈妈,我是最关心他性福的死八婆了。

聊着聊着,猛然间想起一些东西,就随口问他:『 喂~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人很假?』

他说不会就不会咯,反正日久见人心。时间才是经得起考验的裁判,谁都别想当大师。

这篇八卦不会也不敢写得太长,你知道他几出名的啦~ 费事落得消费他博出位的嫌疑。日后要是有人还敢发表个人看法的话,后果自负。道理很简单,敢做就敢当,敢说敢承受。

我只注意到婚后的他变了,变好了,有时候会更好,好到有点 geli 咯,呵呵。看来结婚至少对我们两个还是有好处的,哈哈哈!还有哦,胡某部落格取名 《乱语胡言》,不是 《乱想胡思》,拜托不要想太多。是的,有些事值得记录下来,要是以后再吵架时至少还留下我们曾和好过的回忆。

Last but not least ,其实,我想对他说:我并没有忘记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4 comments:

比較多人覺得我是東邪。 said...

*hugz*

Unknown said...

我去GOOGLE了一下。

他真的排名第一。

et Shuben™ said...

今天吵到头破血流,明天又握握手,一笑泯恩仇…… 耶~

抱抱,没事了。

song_4ever said...

回想3年前的1027,他让我在他家住宿一夜,此刻的大恩,小弟毕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