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6, 2011

To live remains an art which everyone must learn and which no one can teach

或许你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像我酱八卦的人不会八卦城中最热门的话题 —— 自杀。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非常讨厌听道理,不要和我讲道理,我会用菜刀砍你。所以,在这里你绝对看不到什么请尊重生命,既然有勇气寻死,为什么不勇敢活下去的调调。

(打哈欠……)

我信仰每个人 born free 的咯。既然人是生而自由的,那么你就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各人的人生各人担当吧。要是你选择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也会尊重的,虽然带有一点点的鄙视成分啦。

直到 《大家健康》 说未来 10 年取代大马头号杀手的疾病不再是心脏病,而是忧郁症哦?这样一来,我反而怜悯那些因为有病才跑去跳楼的人。

嗯,人们总是习惯于对不了解的事加以批判,对那些不知道的事胡乱猜测,不是吗?

说到自杀,还是心有余悸…… 嗯,常听说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回想多年前那一场为情自杀的 drama ,总是归咎于当年年少无知,摇头摇到脑袋坏掉了,而且当时宝贝远在澳洲念书,不在我身边。我想,我是吃太饱没事做。

那个时候也是恋爱大过天的年纪。人生中的第一次被甩,难免会心有不甘,当然要以死威胁对方啦,哈哈。现在想起来这样吓人家真的有点过意不去,还好对方没有因此而吓到搞同性恋,不然的话真的对不起人家的父母。

我当时是喝了放在厕所里的洁镜液,就是那种用来擦玻璃的蓝色药水。没多久肚子开始感到好像被火烧似的,炙热得快要炸开…… 那种感觉简直是生不如死,后悔了就立刻打电话给前男友求救。结果对方以第一方程式的车速来到我家,二话不说把我送进医院。

下楼时还骗爸爸妈妈说我发高烧哦?做父母的竟然不疑有他!

我被送进士乃央中央医院。抵达医院时是不用排队的,医务人员立刻把我推进急救室。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来了我也不知道,眼前只看见一个忽隐忽现的白色通道,长长的还会发光…… 奇怪,我不是基督教徒,怎么可能会在天堂里?

后来不让我闭上双眼的人是爸爸。他拉着我的手,不断向我道歉: 『 对不起,我是一个失败的父亲,因为我保护不到我的女儿…… 』 

之后发生什么事我就不记得了。但是,第二天的洗胃过程才是噩梦的开始!只见 misi 拿了一条长长细细的透明塑胶管进来,她竟然没有事先麻醉就想要把这条胶管从我的鼻孔塞进去,穿过喉咙,直达肠胃!!!!!!

那个痛是我毕生难忘的,因为 misi  的动作非常粗鲁,直觉告诉我,她是故意的。当时我还痛得跪在病床上哭喊: 『 Tolong! Tolong! Jangan! Jangan!』 那个八婆见我哭得如此凄惨,不但不同情,还严厉责骂我:  『 Bila you nak mati kenapa tak jerit tolong tolong?』

不知道挣扎了多久,那条管子终于成功穿过我的喉咙直达肠胃,然后 misi  把胶管的另一端接驳到一个透明的塑胶瓶。就这样,我要捧着这个瓶子喝大量的水,上厕所,睡觉和发呆。第一天看见管子里慢慢有些青蓝的液体不停流出来,第二天又变成黄色的,直到把瓶子装满了 misi 就会来换一个新的。

还好管子是不用更换的,不然的话我一定会杀了她,然后火烧中央医院!

住院的那段日子更是闷到我想自杀,哈哈,多么讽刺的人生。身边躺着的不是不停在咳嗽的老伯伯,就是半夜不睡觉偷偷在哭泣的老太婆。 住院的第二天,还有位警察叔叔突然来问话,然后说警方决定要起诉我!?

天呀~ 想要寻死的人还惨遭起诉,这是什么道理?原来在大马自杀是属于谋杀罪,自己杀自己。所以说,如果你决定了自杀最好是死掉一了百了,不然被救活的话可是要坐牢的咯 —— 这样也好,反正你已经生无可恋,失去自由其实跟死了没有分别。

最后是爸爸花了几百块马币请麻打喝咖啡,我才不至于被起诉留案底。

事后妈妈每天都会送粥来医院。姐姐把我的米奇和三毛的书带过来。听说哥哥和弟弟想要买凶杀人。最 “够力” 的还是爸爸,他会偷偷来医院看我的。

每当我推着点滴到病房外的大厅看书,想要呼吸些新鲜空气 (!!!) 总是不忘看看电梯里走出来的人,因为我坐的方向是只有我看到他们,他们看不到我的视线。要是看到熟悉的人,就会马上站起来,推着点滴绕道而逃,回到病床上然后假装在睡觉。

真的很怕他拉着我的手不停在道歉,更怕他在我面前哭……

后来是怎么好起来的都忘了,只记得出院后还要每两个星期回医院见心理医生,为期两个月,他妈的还真的以为我是个神经病哦?事后我又谈恋爱了,对方在我做人最没有自信心的时候鼓励我重新做人。我们在一起好几年终于捱不过七年之痒的大关,最后竟然还为了钱财纠纷而分手,有够 lame 的。

很多心疼我的朋友为此感到生气,而自己却觉得这是因祸得福,要不然的话就没有机会认识到现任丈夫了,呵呵。所以说人生呀…… 只要还没有走到尽头,谁是大赢家还是个未知之数。



现在明白为什么很多人不会了解我那份只是吃了一块肉而已都可以快乐得像个孩子在手足舞蹈的情怀。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当年我差点连吃肉的机会都没有了。

看着爸爸一拐一拐走着离开医院的那一天开始,我对着他的背影发誓: 要好好爱自己。最后,我想把 《伟大航道》 送给自己当奖励。


谢谢收看。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7 comments:

Invisible said...

愛自己,是對愛我們的人最好的回報。

雪莉 said...

我也有蠢过,不过我比较怕死,下不了手, 哈哈哈哈

Feeling said...

我和利端在客厅,他在看书我在上网。看到你的部落格后我说,很巧合啊,因为我也是喝蓝色药水自杀过的。不过我喝的是漱口水。喝完整瓶后,夺门而入来抢救的人,见到我不是先救我,而是吐。。。因为味道太呛了。回想起来,自杀这种事真的很傻。利端就说我们都是笨蛋。那时候医生也说我有忧郁症和焦虑症,给我吃药,可是我觉得我没病,也不是神经病,每次给我的药都丢掉不吃。现在还是生ngao ngao的活着,真的要感恩哈哈!

lazy mum said...

看完你写的这一篇,我的第一个想法是- 我还真的是个贪生怕死的家伙。
也许从小身体就不好,所以一直都在追求有个健康的身体(无病无痛的人很难理解) 人都是这样,自己没有的,失去的,就会更加追求与珍惜。

那天在微博上看到‘谁没有在年轻的时候爱过混蛋’,我想,你现在真的可以很淡然地看这句话,然后 微笑。

茉莉 said...

还真的TVB到~~~~~~
不过,很写实,哪个女人没傻过。

Careen said...

没想到,你曾经。。。说得那么容易,但那过程,很难被人理解。。。要爱惜生命哦!

我没做过,因为我很害怕爸爸会为了我而担心,他担心时,我会流泪。很多情绪我是压抑在心底里。我想我不会自杀,但是可能会忧郁。所以我都很努力地在活着,想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希望永远有正能量。

感谢所有的ex,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幸福的我们!

家勤 said...

年轻就是如此疯狂,很多事情回头看真的觉得很小事,可是那时候却觉得是世界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