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4, 2008

History is gossip but scandal is gossip made tedious by morality

蔡伯伯的偷腥事件搞得满城风雨。

每天,报纸上的报导反而让我想起他的家人。身为政客的家人毕竟需要比普通人拥有非一般包容能力和优等的情绪管理 (EQ) 。请问有那位太太希望到巴刹或市场买菜的时候被那些三姑六婆指指点点呢?有谁希望在学校里被同学们取笑爸爸、爷爷或公公是鸡民?或是在办公室里听到同事讲自己爸爸的是非 — 那个老家伙有没有服食伟哥?什么价钱?那间酒店?

大部分关心时事和社会政治的男部落客(对不起,性别歧视)都会写这个热辣辣的话题。我觉得关心社会问题和保持政治敏感度,是一个公民的责任 — 不分男女老少。这是一个公民权,为自己争取公民利益最直接的方法。当然,有没有效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像我这种政治白痴根本没有资格批评政府,所以很讨厌那些不看报纸、不听新闻、不投票的公民,却坐在咖啡店里吹水骂政府。而我?也只会坐在电脑面前写部落格,不敢作声的小女人。

因为…… 呃……

因为直到现在外星人还没有登记做选民!请不要打我,小人知错了,对不起。

这和外星人的部落格不写不谈政治没有关系。

我要八卦的不是政治的阴暗面,而是个人主义的隐私权。这让我想起多年前在旧公司和死鬼佬上司辩论一个明星的私生活,他的言论或多或少影响我日后的人生观。

我和他都很喜欢坏小孩 Robbie Williams,尤其是那首我百听不厌的 《 Betterman 》。有一天,我向他借 CD 时就随口说:[ 我很喜欢他,可惜他却是个瘾君子,而且还很滥交咯。]

Rod 百般不解地反问我:[ 奇怪,他是一个歌手,我欣赏的只是他的音乐才华。请问,他的私生活与我何干?]

[ 哼,要知道他身为一位艺人,就有责任树立好榜样啊!] 我很不服气地顶撞他。

没想到他却摊摊手,没好气回答: [ 宝贝,那你做人岂不是很累咯?]

[ ……………… ]

我的英文不好,所以不知道礼、义、廉、耻怎么说。我知道这纯粹是文化上的差异,没有对与错的争论。有时候,我觉得民族主义情结让人动不动就搬出儒家经典高谈阔论,真的会很累。本来,做好自己不就是 [ 为人 ] 应有的责任(本分)吗?

我的问题是,如果一个普通人享有应得的隐私特权。那么,我们凭什么要求名人就应该 (吃得咸鱼耐得渴) 十全十美到完美无瑕呢?

这好像叫穷人应该唉声叹气过日子一样。

问题二,办事能力和个人涵养相等吗?我们需要有领导能力,为民请命的领袖还是拥有高尚品德的正人君子?

那么,为什么一代圣贤孔子不能成为伟大的政治家?
奇怪,为什么历代的统治者大多数都是暴君呢?

话题扯得太远了。其实,我想知道在礼、义、廉、耻的糖衣里面,什么是个人主义的隐私权?毕竟,privacy is not a crime.

我好乱咯……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1 comments:

夏娃 said...

我相信尊重隱私這個道理
可是前提是不要讓自己靡亂的私生活這麼容易就曝光

Orz

Invisible said...

除非你不是大众人物,不然你真的无法拥有隐私。

Angie Leo said...

赞成楼上说的,大众人物是无法拥有私隐的。一旦你是大众人物,所有的焦点都会集聚在你身上,甚至被夸大。

自古以来,皇帝爱江山,更爱美人~皇帝的江山败下,往往是因为美人。想不到现在“蔡先生”竟然会发生类似的事情。唉...

s.weivy™ (:* said...

我是政治白痴,所以看了/知道了就算。
反正事不关己,只要做好自己本份就可以了。

.亮 said...

所以,你算是支持他?

孙康 said...

其实我在这整个话题中看到的只有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客。他在报章中的言论中,我看不到任何道歉的诚意。要向人民道歉,就请学学日本人吧~

个人私隐?抱歉和现实的说:我们是在亚洲国家,马来西亚。

接下来这位菜头是否会被非常得空的警察先生们,Charge一个口交罪名或其他罪名?要看看咱们的麻花头头要不要做死他了。。。看来今年这位黄先生又需要杀多几只猪还神了。

最后,很庆幸大马人又多了一个茶余饭后的大话题。。。

kopitiam83 said...

嘿嘿,
可以找我做选民登记。。^_^

雷門 said...

我看我比較羨慕历代的帝皇的后宮佳麗三千。
“男人不色,枉少年?”他今年都六十一咯!

et Shuben™ said...

各位亲爱的部落格美眉,

很难得你们会关注政客的八卦新闻哦。这是一个好现象。

其实,我只不过利用蔡伯伯事件借题发挥而已。我要八卦的是个人主义的隐私权。虽然我不是律师,可是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这就是人权。

.亮
老实说,你的问题让我有点失望。

所以,你算是对人不对事的?


孙康不姓孙
我喜欢酱的留言!

难不成你要蔡伯伯切腹自刭吗?呵呵。
日本人的道歉态度?你是说他们对自己人(人民)吗?我看不出日本这个国家对慰安妇和南京大屠杀的受难者做出什么诚意的道歉。

那么,我觉得德国人比日本人可爱多了。

个人主义的隐私权。难道说亚洲公民就应该做二等公民吗?为什么马来西亚人不可以学习国际最基本的礼仪呢?我希望在现实主义的未来,看到改变。哪怕是那么一点点也好……

坦白说,我是政治白痴,所以对政治手段和丑恶没有客观性的见解。

哈哈,现在我们不是在八卦着吗?我是真的很八卦。

Kopitiam
我会投手上神圣的一票的,呵呵!

雷门
哈哈哈,说得好!

历代先帝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嫖客!

HANZ said...

這叫明知故犯,自食其果。
但是知錯能改,善莫大雁。

沒有隱私權的說:口交這行爲在大馬是犯法的!除非我在大庭廣衆進行,否則你怎麽懂我犯法?你豈不是偷看我口交,犯法也?
真矛盾~

et Shuben™ said...

Bingo, Hanz!

That's why privacy is not a crime.

(原来你的英文酱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