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7, 2012

Ambiga Sreenevasan

因为同事,我对拿督安美嘉更好奇了。

我很好奇友族对净选盟的看法,结果没想到得到的反应如此恶劣,她直言安美嘉是个罪人,而且罪孽深重,因为她帮穆斯林教徒打官司,让他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成为基督徒,而且不收分文。

这位同事是看 《马来西亚前锋报》 的,以后再八卦。现在对安美嘉比较感兴趣。

以下这段采访摘自第 556 期的 《风采》 杂志,专访竟然是周美芬哦?为此,安美嘉事后也亲自打电话给周美芬道谢,因为没有其他来自国阵的人如此毫无保留的肯定她的贡献。

很多人都知道: 安美嘉是一位不畏强权的女性。但很少人知道她的背景,有些人甚至还以为她是单身!和很多女性一样,安美嘉是在孩子长大后才全身活跃于社会运动。

唯一不同的是,她比许多女性都勇敢,而且有很清楚的目标意识,担任律师公会主席就是她自定的目标。曾经在竞选律师公会理事时失败多次,但她维持一贯的沉稳从容,一步一脚印,从成为吉隆坡律师公会理事,代表吉隆坡律师公会成为全国律师公会理事开始,到担任秘书,然后副主席,最后成为主席。

 
安美嘉于 2009 年获美国国务院颁发 “国际女性勇气奖” ,跟 Hillary Clinton 和美国第一夫人 Michelle Obama 合照。

安美嘉出生于 1956 年,今年 56 岁。已婚,育有一男一女。

从小就读于咖啡山修道院小学、中学至大学先修班。在校成绩优越,活跃于学校辩论队,1975 年担任学长。毕业于英国 University of Exeter 法学士。

1982 年 3 月成为执业律师,是 Sreenevasan, Advocates & Solicitors 律师楼创办人。

曾参与多项和法治、司法制度、行政公正、法律援助、更换宗教信仰和其他人权有关的法律文件与备忘录的草拟和提程工作。

问: 感觉妳似乎是从担任律师公会主席时才突然冒出来的,公众其实对妳的背景不是很了解,可以请妳稍作介绍吗?

答: 我来自一个感情非常亲密的家庭,父亲是外科医生,曾被派在芙蓉政府医院服务,因此我在芙蓉出世。 母亲来自印度。

我排行第二,有一名比我大一年半的大姐,是生物化学师,有自己的生意。弟弟今年 44 岁,也是一名律师。

父亲于 2010 年去世,享年 87 岁。79 岁的母亲则在同年 5 月去世。

父母从小就灌输我们正确的价值观,从诚实到负责任,对男女一视同仁,因此家里没有两性平等与否的问题。

我记得当年常和父母同桌吃饭,父亲会和我们谈政治与时事,他对我们的看法很感兴趣,因此我们是在一个自由与无惧于表达自己意见的环境长大。 

 安美嘉的父母亲,已故 G Sreenevasan 医生和太太,Visalakshi 夫人

我们只是在芙蓉住了很短的日子,因此我们是在吉隆坡长大的。在咖啡山修道学院学习很多,尤其是领导,我活跃于辩论队,这就是为什么后来我选读法律。

我年轻时醉心阅读,至今还是很喜欢阅读,只是目前时间不够。

我已婚,丈夫从事资讯科技,育有一男一女。25 岁的儿子在澳洲修读法律,女儿在英国修读戏剧系。

问: 儿子回国后会加入妳的律师楼工作吗?
答: 他将在完成训练后回国,过后还需要实习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他应该在外向他人学习,我不会让他立刻加入我的律师楼,但我会让他选择,不会强迫孩子接受我的安排。

问: 我相信当妳活跃于社会运动时,妳父母健在?
答: 在,当时我是律师公会的主席。

问: 他们支持妳的运动吗?
答: 父母会担心,但他们非常支持。

问: 父母有向妳表示他们的担心吗?
答: 他们尝试掩饰,但我知道,因为他们会打电话给我,给我建议,他们会说: 『 为什么妳不从这个角度那个角度看? 』 

当然这是因为我向来习惯和家人讨论问题,和他们分享问题时,我很小心,因为不想让他们太担心。

问: 妳一直没有跟父母住在一起?
答: 他们很独立,自己住一间公寓。

问: 妳的丈夫呢?支持妳的活动吗?
答: 丈夫很支持我。即使刚过去的净选盟大集会 (709),他也在现场进行录影。我们必须获得家庭的支持。

问: 妳在那一年结婚的?当时就很活跃吗?
答: 我在 1982 年结婚,丈夫的工作时常出差,加上孩子当时刚出世,我希望能扮演一位好母亲的角色,这对我非常重要。

因为当年我每天 5 点下班,即回家陪孩子玩,然后把工作做完才上床睡觉。我活跃参与活动是后来的事。

问: 妳的律师楼主要处理哪些案件?
答: 我对一般的商业文书不感兴趣,而且我比较擅长处理法庭兴讼。我喜欢辩论和进行说服的过程。

问: 妳的律师楼有其他伙伴吗?处理刑事案吗?
答: 我的律师楼所有合伙人都是女性,不是刻意如此,但很自然就如此,她们能力都很强。我们处理各种各样的民事诉讼案件,除了刑事案。

问: 似乎很少女性处理刑事案?
答: 和性别无关,只是我们的训练背景,我向来处理民事案,我们对刑事案不感兴趣。

问: 那妳怎样看待林冠英起诉 《马来西亚前锋报》 诽谤案?法庭周三判决 “五毒散” 败诉,须作出 20 万令吉的普通赔偿给林冠英,并需负责 2 万 5000 令吉的堂费及 4% 利息的裁决。

答: 林冠英在高庭赢了这场官司,但在联邦法院和上诉庭的裁决又会如何?我要等着看。

当然那是因为 “五毒散” 并不是政府,那是一项正确的裁决。可是,“五毒散” 似乎说什么都可以,政府并没有阻止他们。 

问: 妳参与女权运动,但老实说妳个人有被歧视的经验吗?
答: 很多人问我同样的问题,但我必须诚实,我没有被歧视的经验。原因是今天的律师公会女性占了 50%,以我的律师楼为例,所有合伙人都是女性,但这和她们的性别无关,她们在这儿是因为她们的能力强。

我不能说现在已没有性别歧视,只能说越来越少。

司法界的性别歧视反映决策上层女性很少,但情况会改变,因为越来越多女性加入司法界,他们必须提升女性,最后我们看到公平竞争情况出现。所以我不能说没有性别歧视,只是我自己不曾由此经验。 

问: 妳同意妳虽然曾经是 WAO 创会人之一,但妳却很少关注女权课题吗?若妳不曾有被歧视的经验,妳如何协助她们?

答: 那是因为律师公会的事务占据了我大部份的时间。以我们协助原住民为例,我们不需要有和他们一样被歧视的经历,同样的协助女性也不需要自己有被歧视的经验。

因为女性被歧视和被侵犯的情况非常明显,你可以看到,因此我对此类的课题没问题。我之所以越来越少关注女性课题是因为我进入了律师公会,而在那儿,我关注所有课题。从这个角度,我是以整体人权在看待问题。

问: 妳如何看待马来西亚妇女的地位?
答: 我觉得还有很多提升和改善的空间,我们需要更多女性在国会,我们需要更多女性在决策和领导的阶层。

在司法界的高层,我觉得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问: 妳满意于女性从政者的表现吗?
答: 有些很好但有些不是很好,这和男性国会议员的情况是一样的。我认为和性别无关的。

问: 妳觉得我们需要在政党内设妇女组吗?
答: 不,我觉得最好停止所有的附属单位。首先取消种族政党,其次消青年团和妇女组,只保留一个。因为设立妇女组等同降低她们,使妇女身份低于母体,我不赞成一直如此对待妇女。

问: 妳如何克服来自某些人的威胁和执法当局的压力?
答: 我只能说不容易。净选盟集会时,我收到了死亡恐吓,我报了警。后来,家人坚持要我请保镖。在那种情况下妳必须做决定,如果妳因此退缩,人民将受苦。

以后他们要阻止任何人,他们会用同样的方式,因此你必须勇敢面对,以便他们不再使用同样的手段。如果妳妥协了一次,他们会不断重复使用同样的手段。

因此对我而言,不容易,但来自家庭、孩子和净选盟委员的支持很大。

问: 妳会和谁分享妳的感受?
答: 和我的家人、我的丈夫、我的孩子。有时尝试不把话说完,因为我不想他们太担心。但我会把未说完的话和我的委员们讨论。

我害怕家人担心的程度多于他们对我的担心。因此,有时我不告诉他们,他们其实也受苦,但他们是永远支持我的人。

问: 妳曾经收过多少次的死亡威胁?
答: 当我是律师公会主席时,律师公会主办 “改信宗教” 论坛时,他们已对我的家,正确的说是我父母已卖给了妇女部部长莎丽扎的旧家扔汽油弹,那是第一次。我在部落格也收到可怕的电邮。

问: 那妳如何克服?
答: 我不读,类似电邮我不读。例如在净选盟集会期间我根本不读报章新闻。

问: 其实很多政治人物也面对同样的压力。
答: 是的,妳需要生存不是吗?妳只能勇敢面对它,那些人是下流的,他们已失去应有的礼仪。以前我们的社会是多么有教养,如今我们到底怎么了?

为什么我们可以互抛 “垃圾”,我们做人身攻击,无论对方是成人或小孩。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社会变了样?我们要回到以往那个彬彬有礼的时代。

你可以不同意我,没关系,但如此手段?不需要!

问: 妳是否同意反对党经常使用类似肮脏的手段?
答: 不,我认为是政府,尤其是倾向巫统的部落客。但是,双方都不应该用这样的手段。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 comment:

Cally Tan said...

谢谢你!我更加认识拿督安美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