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24, 2011

rest in peace

由于海南佬的 “那些年” 我来不及参与,所以现在只好听他细说当年。

当年他在 Klang Parade 的 SIT (Sep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念书,现在叫 HELP 学院了。学院隔壁的那家肯德基快餐店留下他年轻时很多卷卷的脚毛。那些年他瘦得像只猴子。噢~ 差点忘了每个那些年的故事里总有一个胖子。但是,现在每个人都是胖子了,郑成功就是其中一位。 郑成功,呃…… 这样的名字很难令人不发笑的。

可是,今天要八卦的是他父亲的丧礼,再怎么觉得好笑恐怕也笑不出来吧?

几个月前,海南佬带我去郑成功的父母卖猪肠粉的那家咖啡店吃东西。不用多说,他又来那些年了,说郑爸爸和郑妈妈早在他还是学院生时就开始在这里卖猪肠粉的。 猪肠粉好不好吃见仁见智,但是两夫妻靠着买卖小吃把小孩拉拔长大,心里没有一点感动就不是人。

如果你觉得这是多愁善感的话,那我就认了。 

梁家妇女对郑成功最深刻的印象是: 海南佬娶我过门时,首先一定要面对姐妹团。那个虎头党首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灯,个人是很看好她的未来发展。摄影师拍到的照片是从头到尾,只有郑成功站在最前线。这就是麻吉。

 
 

Photo by KK 

故事回到得知郑爸爸的死讯。我们当然很震惊,几个月前才吃过他捧来的猪肠粉,海南佬还和老人家哈啦几句,郑爸爸看起来精神很好呀~ 

可是,因为梁家有喜,谢绝丧礼。其实,小叔并没有反对我们出席丧礼,只不过……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不要去咯。结果,海南佬选择了家人。老实说,当时超不爽的,我的反应好大,大到竟然为了这种小事和海南佬吵架。

后来冷静地想一想,我是否如他所说的幼稚呢?为什么处理问题不以大局为重,而是以个人情感为先呢?即使小叔和弟媳不介意,那么亲家母呢? 夫家的公公婆婆呢?如果事后真的发生不如意的事,应该怪谁好呢?

我,et Shuben 贵为梁家儿媳妇和二嫂的身份,最后选择妥协。 当时的念头很单纯,就是要为安哥上香,瞻仰遗容,然后祝安哥一路好走而已,从来没想过丧礼和喜事有什么抵触。我只知道千年好姐妹的父亲去世时,当她看见我们的出现不由自主地双眼通红,但最后还是忍住不哭…… 强。

是的,我们的出席当然不能令死人复活,毕竟世上只有一位耶稣。但是,在朋友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一个节哀的眼神,一个温暖的抱抱,很忌讳么?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写死人了。几年前三舅母逝世,娘家的弟媳也是反应很大,她不出席丧礼就算了,还不准弟弟进房间,而是把干净的衣服从二楼丢到楼下,要他先冲凉才可以踏入房门。 最后,侄儿因急性感冒,细菌感染病逝。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不是三舅母化成厉鬼来偿命,反正华人对感到恐惧和无法解释的东西就可以赖给鬼神。

第二次是中学朋友的父亲在农历新年期间逝世,整个丧礼冷清到令人心酸。 直到最近这一次的红白事相冲,我发誓会把华人这种丑陋的恶习放在心里面鄙视,并且不着痕迹。 长辈教会我的事,就是不尊重生命,令逝者不得安息。有利于自己的就是道理,有害于自己的就是礼仪。我凸!

今天是感恩日,祝大家长命百岁。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3 comments:

.亮 said...

偷偷潜入,两方讨好。

旺樟 said...

ShuBen,

我喜欢这句,够霸气!
长辈教会我的事,就是不尊重生命。有利于自己的就是道理,有害于自己的就是礼仪。我凸!

茉莉 said...

华人就是有太多无谓的禁忌!
做媳妇的不能一意孤行,是良家妇女第一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