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帖子可能引起某些部落客不适,尤其是那些得奖的乖乖牌。
你们到底烦不烦啊?!
无可争辩互联网络的伟大。可是,物极必反。中国伟大发明的火药也没想到未来会制造出威力无比的核武器。无论科技多发达,也无法剥夺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基本尊重。
隐私权在联合国颁布的 《世界人权宣言》 中的第十二条被明确定义:
“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 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
从年初八晚上和家人八卦明星欲照事件后,无论我到哪里吃东西,都会听到这个时下热门话题,网上和媒体的八卦更是惊人。我承认自己也是吃饱没事做的八卦之一,因为分享是网民的常态,我们并没有恶意中伤。最叫人生气的是人身攻击。最让我痛恨的是女人的落井下石,幸灾乐祸。最最最讨厌的就是拿着贞节牌坊、道德观念来讨论这件事。
如果你不是在小朋友面前讲大人(虚伪)的做人道理,那么请闭上你的嘴巴。
无可否认男人是喜欢外在的纯情玉女。可是,在床上就要做个浪荡欲女。请问有谁喜欢和一条死鱼做爱?
还有,妇女性解放运动发生在六十年代。请不要再和我讨论男女平等这样老土的话题,虽然这里是马来西亚。试问有谁在享受鱼欢之乐是目无表情的?除非你的另一半性技巧烂得透顶。
香港马家辉先生说得最好。情欲无罪,自拍有理,不堪的只是盗窃影像和辗转流传。这简直是谋杀高潮、谋杀快感。
所以,你们到底烦不烦啊?我们是人,不是神。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Friday, February 22, 2008
Ed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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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comments:
没想过会坐沙发。
说得好!那些批评那些主角淫荡的,一就是没有享受过高潮,二就是不敢承认自己也是这种人,再或许他们年纪太小,无法明白大人做爱做的事情。
其实这是个让他们这些人大开眼界的机会!
Agree with you! Well Say~~
最受不了的是那些所谓的“卫道人士”,骂了又看,看了又骂,骂了再追看。。。。
呵呵呵!
我最喜欢追八卦,最好奇戏会怎样演下去。很想知道结局,当事人的作风其实不太重要。
无论如何啦,小女生最好在这件事里学习到,如何爱自己。说到底,酒醉七分醒,高潮至少也要三份醒!
呵呵呵。
你说得对,没人喜欢跟一条死鱼嘿咻的...
情欲當然無罪,
不過如果玩性愛自拍的話,
也要有面對一些不好的後果的心理準備
例如和對方分手時會拿照片威脅、
不然就是被有心人醬在網上公開
承擔不起的話,還是不玩性愛自拍為妙
純屬天行者個人意見
我一直觉得 这个事件
事件本身对我来说没什么感觉
但是围绕在事件的事情 是最有趣的~
不过 自拍还是可以继续的
只是 要小心处理就好~
ET 有没有想念我啊?
肥猫
你的部落格还是那三篇帖子吗?嘻嘻。
唉…… 长大成人后的小人往往会变坏蛋的。
Celestial_Star
这是我从(好像是)圣经上读到的一个小故事。
一个寡妇偷淫,理所当然要被群众丢石头至死。可是华哥对众人说:
如果你们当中有人从来没有做错事,就可以丢手上握住的石子……
懒朱
嘿嘿~ 我找到知音了。
呃…… 请问一下,如何保持高潮三分醒呢,高手?
Otaku.yeng
对不起,我是不是讲中你的心事?嘿嘿!
(不要打我!)
天行者莉璐金
嗯,我有一个疑问,请问成年的受害者所作所为有触犯到法律吗?
每个奉公守法的世界公民是不是应该受到法律公平的保护?就好像你也有言论自由一样。
大明星有什么了不起呢?他们的个人修养和品行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他们的妈妈。
性爱不是拿来玩的,这点我个人决不认同。
希望三月一日能见到你哦!
Beck
知敏莫若 Beck 咯。
希望三月一日能见到你喔!
哈哈,没想到你那么敢讲...
其实有哪个男的不风流
那些越乖的其实私底下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Jimmy
人生苦短,做人要敢敢讲,敢敢做嘛。
你们男人的事我不管。
用嘴巴说话的人比用心做事的人更无籽咯。
记得我们八月有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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