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呼吸~ 然后好好看本书,整理一下思绪。
是的,今天要八卦的是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的管启源。
那么,我是如何认识这位本地知名音乐制作人呢?话说几年前帮忙 《大马部落》 搞了一个歌唱比赛,分别有唱口水歌和创作两个小组,他就是被邀请的评审之一。
当时是没有牵涉到任何酬劳,毕竟 《大马部落》 是一个非盈利的自爽组织。由于内部发生一些沟通上的小误会,就以为是请他当伴奏的。听清楚,我要管启源当 《博乐飘飘》 的伴奏!!!!!!
后来经过一轮的了解之后才搞清楚状况,可是管老师并没有因此恼羞成怒,只是觉得有点愕然,心想这个叫外星人的女子一定是脑袋有问题!(鬼懂他这么有料咩?)
结果,他还是非常乐意当评审噢,说是想要支持本地创作和鼓励年轻人。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哇~ 好高大威猛,很有方中信的 feel 咯!那件深绿色的军 look jacket 让他看起来好像是一名越南杀手。然后,我整晚有意无意偷瞄人家,也数不清他喝了多少支 Heineken …… 总之很鬼死有型就是了。
《五分钟完事》是在今年的 Bookfest 买的,基本上这是一本上厕所或是临睡前读的小品。好喜欢他的文字,tapi 又感到这和他粗旷的外形很不搭,令人无法把这本书的作者和 “感性” 联想在一起…… 他的文采让我忆起当年的 《椰子屋》,曾经几时我马曾当过文艺青年的,don't play play.
一句话,好看。特别喜欢第 32 页这一段:
『 到了这种年纪,旅行已不再是看了些什么经历了什么,旅行其实常常会让你发现想要过怎样的日子,我常常是这样觉得,在陌生的国度,仿佛是按下 reset 键,许多事都可以重新订制,我的爱情我的工作我的态度…………
旅行,也许最后的意义是离开我们已经僵化的自己,你知道吗我们做过的正确或错误的决定都会形成一层又一层的壳,旅行让我们思考到底要不要退下去那层旧有的壳,所以常常旅行的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经验,“要是不需要回去就好了”,“要是可以住下来就好了” 之类的念头一定曾在我们心中闪过,人们通常以为只是单纯地喜欢那一些地方所以那么想,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别的地方比较好,而是我们厌倦了原来的地方,或许,我们同时还厌倦了在原来的地方的自己啊。 』
所以,很多时候心想为什么非要去流浪才认识到自己?无论你身在何处,难道生活不就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吗?
咦,记得当年好像没有机会亲自向管老师道歉哦?对不起,阿管。
道歉完毕。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Saturday, October 9, 2010
Private wash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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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为什么总是要躲在文字里才觉得自己是最安全的?
当年我也被你搞到吓死掉,竟然老糊涂到请人家当伴奏~
许鈧凯
不知者不罪,只是没想到他的 EQ 这么好。
By the way,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文章之一。
http://shubenshuben.blogspot.com/2009/02/be-not-angry-that-you-cannot-make.html
真的写得很棒~
我在書展找不到這本書!遲些要去翻一下~
Mel Mel
相信我,妳一定会喜欢他的文字。
不过,我喜欢他的人和文字,哈哈哈!
哇,我search自己想不到search到那麼多東西哈哈。
道歉是言重了。
哈哈。
謝謝你買我的書。
Badtaste
谢谢你的留言。
其实…… 看到你的留言,我——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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