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成双。
不怕甜到腻死的话,请继续读下去。不过,后果自负哦!
第一次接触部落格是通过 Friendster 。写部落格纯粹是生活苦闷。两年前开始写,不管有没有人看,有没有留言,就是没头没脑的,只凭着一股傻劲写,写到现在走火入魔!(虽然我本是女魔头)
好啦,我承认我是电脑白痴网络菜鸟!不懂得如何潜水认识更多博客,只会把写好的东西放上网,最厉害是学会放照片和短片,和自己人打交道,如此而已。
后来,旧同事嘉宓给我一个网址连接,在长长的部落格名单里,第一个看到接着点击的竟然是 —— 美丽人生!
从 《美丽人生》 到 《我是伟哥》,或从 《我是伟哥》 到 《美丽人生》,难道说你没有任何遐想吗? 曾经,人家的确对“伟哥” 存有幻想。 嘿嘿!
我们之间的私人恩怨从这里开始。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凡是观点和我们不一致的都是敌人。我就是很不爽他的坦白,好歹人家也算是半个美女博客。心想,哼!要是谁如此三生不幸成为这样不识相的家伙的女朋友的话真的是可怜到无话可说。
谁知道十个月后,自打嘴巴的人是我!
如果把这种人与人之间的际遇归纳为命中注定的缘份,我想我会恶到吐死。
《我是伟哥》 是外星人第一个认识的博客朋友。
我一直不敢告诉他,有时候………… 他的样子真的很欠揍!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4 comments:
往往,最不想的偏偏都将属于自己的。
正所谓,无冤不成情侣,无仇不成夫妇。你们两个前世互欠对方的咯。哈哈哈!
哇!妳的男朋友连蹲下来拍照的姿势也很帅很有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要打我。
嗯,真的很欠打。
caker,表打我,要打也要等到年尾才打得到,哇哈哈哈哈...
冤家路窄,偏偏最后成了亲家呢:p
天行者就是不怕被甜到膩死,哈哈哈!XD
祝福你們!
這叫着緣份吧
唉……帮他生一群足球队宝宝来围殴他吧……咔咔!
祝你幸福。
你很幸福哦
同意最后一句,我第一个自荐出手,妳坐着旁边吧!
傻鱼
难怪老外有句话常说:Never said never ^^
Angie
希望我们是一对欢喜冤家吧。
Caker
其实 hor 我的男朋友站着小便的时候更帅更有型咯!
不要打外星人。
JR
年尾一定安排一场博客围殴。
ღ 美美の云ღ
承你贵言哦,谢谢。
天行者莉璐金
好久不见咯!你好吗?
江龙
这叫文字美化 —— 我的爱情。
Yangy said...
好主意!^^
Doreencyl
外星人一直坚信爱情树下人人平等,每个人都会幸福。
谢谢你。
Oracle 欧洛格
你打他,我打你。嘿嘿!^^
我突然發現,除了青色,我沒有看過偉哥穿其他顏色的衣服。
Shoo Ling
外星人忽然想到,人家还是青头佬来的………… 才怪!^^
哇!妳的男朋友蹲下来 PANG SAi ha?! Ai zho cho-koh-latt CAKE si boh?!! Jin kiam pah loh!!! One BLACK-FOREST cho-koh-latt CAKE ha...~~~ kam 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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